八卦还是七卦、九卦——关于坎、兑二卦的几点初步思考

易安殿 阅读:5 2023-07-04 23:11:57 评论:0

 内容提要:八卦中,坎为水、兑为泽、也为水。八卦含有两个水,值得深思。兑一卦而兼取两个不同类型之基本象,如从坎兑皆取水象看,则八卦实只有七卦;如兑卦兼取水、卑下二象,则八卦又可以说是九卦。同为水,坎兑又分属阴阳。坎水在六十四卦中为一般之水、抽象之水,兑水却常为具体之水。坎水为川水,具有流动义,能够与天地万物沟通;泽水却不能流动,所以导致壅塞和失败。中华民族是一个治水的民族,各类水给先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反映到八卦中,形成了坎、兑二水卦、八卦的方位以及关于卦爻辞的各种说明。

  关 键 词:坎卦 兑卦 水 流动 静止

  一、前言

  八卦所象征的物象,可以分为基本象和引申象两类。基本象如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之类;引申象则是在基本象之外,通过类比的方法进一步引申出若干同类物象,如乾又可象君、丈夫、马等,《说卦》对此有甚多说明。此类比并非完全没有任何联系的随意比附。八卦的基本象是惟一的,引申象却可以无穷。这也是《周易》能够被用来预测的关键所在。盖无引申象,则无法进行预测。

  八卦中坎为水、兑为泽,也是水。李道平云泽为“坎水半见”(《〈周易〉集解纂疏》)。八卦基本象中含有两个水,一水二分为二卦,此甚值得深思。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个初步的探索。由于无论坎之水还是兑之泽水,都是取象说,故本文主要针对《易经》含坎、兑的卦和这些卦的大小《象》立论。


  二、八卦中含有两个“水”的意义分析

  (一)对立、对待:取象的两个原则

  “对立”指两个分离物的对抗,“对待”则可以理解为一个整体物的两个部分的关系,如张载所谓“一物两体”;对立不可两立,对待除了对抗外则还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八卦所取的八种物象,似为四个对立面或四对矛盾,如乾坤二卦,无论取象还是取义,都是对立的;坎离也是如此,取象为水火,表现为对抗性的、不相容的矛盾。然细加寻绎,则可见八卦所取四对物象,又很难说都是对抗性的不相容的矛盾。有些对举的现象,并不是你死我活的势不两立,或者说不能称为“对立”,而是相对或者“对待”。如震、巽取象为雷、风,二者是自然界中经常相伴出现的现象,很难说是不相容的,与《说卦》所谓“雷风相薄”并不一致。况且,风亦并非完全被动之物,它也有主动施作的一面,甚至说主要是主动施作,所以,雷为阳卦、风为阴卦,与阴阳之义并不严格一致。又如,艮卦、兑卦所取山和泽的对立,也不十分严格,二者并不是不能两立的对立或矛盾。山固然可以和泽对立,山为突高之物,泽为凹低之物;山定泽(作为水)动。在先秦典籍中,山常常是与泽对举的;在自然语言中,山川、名山大川常常连用。这就是说,山也可以和川形成相对立的自然现象。但是,水火的对立性显然超过了山泽或山川,通常情况下山泽或山川可以是一体物的两个方面,所以,《说卦》云“山泽通气”,既然“通气”,就不应是对立的矛盾关系,毋宁说包含了相辅相成的关系;山有时也可以和谷形成对举。可见,艮卦和兑卦在取象上的对立也不十分严格。总之,八卦的取象实包含有对立和对待两个原则。

  (二)七卦还是九卦?

  兑取象泽,泽为水。《国语·周语下》曰“泽,水之钟也”(《国语·周语下·第三》);《玉篇》曰“钟,聚也”;《风俗通·山泽篇》曰“水草交厝,名之为泽。泽者,言其润泽万物,及阜民用。”这表明,泽也可以单一地理解为水象。如果兑卦基本象取为水,便与坎卦重复。这就是说,从取象上说,八卦实只有七卦。从另一角度讲,兑卦除了泽水外,又可取象为“低下”、“卑下”,水和低卑并不形成与君、父、夫相似的同类引申,如此,则八卦基本取象又为九卦。兑一卦可兼取两个不同类型之基本象,可见,先人制定八卦所依据之思维原则并不十分严密。从思维的严密性上说,八卦的产生可能早于五行。因为五行的元素只有五个,比八卦更简练,此其一;其二,五行中只有一个水,也比八卦有两个水在思维上更为周密;尤其是,其三,五行包括“金”,金并不是自然直接存在的元素,而是冶炼的产物。把“金”作为五行之一,是实践和认识双重进步的结果。印度的地、火、水、风,古希腊的泰勒斯等人的水、气、“无定形者”和恩培多克勒的“土、水、空气、火”“四根说”,都没有“金”。五行中“土”为“土”而不是印度的“地”,也值得注意,“土”直接与农业相关,“土”的肥瘠决定着收成的好坏。所以,《尚书》说“土爰稼穑”;《国语·郑语》说“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而且“土”是可以移动的,具有可移动性。地是不能动的,现代地产叫做不动产。因为土具有可移动性,所以可以发挥更多的作用。五行中土克水,就是土的作用的发挥。这当然是古人治水实践的总结。用“土”作为元素比用“地”在认识上无疑更为深入。古希腊是一个航海经商的民族,希腊哲学家所提出的元素中,最初并没有“土”,后来恩培多克勒提出了“土”,但古希腊哲学对于土的认识,实不及中国哲学深入。其四,“五行”逐渐从五种元素过渡为五种功能,而八卦由于取象的作用,似乎一直没有转化为单纯的功能说。

  以上表明,史迁伏羲画八卦之说,似还不能简单否定。虽不能说八卦一定是伏羲所画,然而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八卦的来源可能比五行更为久远。尽管我们不能完全以思想的严密性来判断思想出现的先后,但上述分析至少增加了八卦早于五行的砝码。


  (三)阴卦还是阳卦?

  同为水,坎兑又分属阴阳,此又值得注意。坎为阳卦,水在坎卦中为阳物。兑为阴卦,水在兑卦中又为阴物。这一方面可以视为对于水的多样性的认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是对于水的性质,尚没有一个抽象的见解。

  老子与此实不相同。老子强调谷,谷和水是分开的。这就比《易经》在思维上进了一步,似可视为对《易经》的进一步总结。在老子那里,水强调的是柔弱性;谷强调的是中空之无,是虚和包容性。中空之无,表现为与阳的有和突出相对立的无和低卑。在老子那里,阴似可以理解为阳的一种缺失。老子的守柔和处下分别表现为水和谷的引申。坎、兑二卦意义重复,不如一纯为水,一纯为无水之谷,于意不重,且思维严密。如果以阴阳分别,则老子哲学中水和谷都应属于阴的方面。《周易》中,水作为阳物,《易传》以阳刚立言,多为阳克阴,刚克柔,如坎水克离火。《老子》中,水亦为阴柔之物,水近于道,道偏在阴。《老子》主张阴克阳、柔弱胜刚强。如水为至柔之物,然攻坚莫若水;“无为而无不为”,似乎又达到了儒家的阳刚的效果。此亦为《老子》哲学与《易传》哲学的一大不同之处。

  (四)流动之水与静止之水,或一般之水还是抽象之水?

  八卦中坎水常为一般之水、抽象之水;兑之泽水无疑也具有一般性,然比之坎水,则多为具体之水。在六十四卦中,坎常为河水,兑为泽水,二者又都成为具体之水。从《大象传》的解释来看,当时对水似乎还没有进行一般与具体的区分,思维仍较随意,“水”并非作为严格的哲学概念使用的,毋宁说仍保持着物象的具体性。

  由于坎水多为川水,为一般之水,所以六十四卦中,又常常为流动之水,而泽水却为固定之水、静止之水,是不流动的。在传统哲学中,通与不通对于人、事的意义是有根本差异的。流动就是通,就具有生命力,静止则不通,则为固定之“壅”;通意味着生,壅则意味着死。《左传·宣公十二年》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明。据记载晋楚之战,荀首引用《师》卦之《临》,认为不利出征。晋将先縠不听,强行渡河击楚军,荀首断定必败。他说:“《周易》有之,在《师》(坎下坤上)之《临》(兑下坤上),曰,‘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为臧,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己也,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不行之谓‘临’,有帅而不从,‘临’孰甚焉!此之谓也。果遇,必败。彘子尸之,虽免而归,必有大咎。”①“川壅为泽”、“不行之谓临”使我们想到了大禹治水的“通”与乃父鲧之“湮”的不同,以及中医的脉络相通之说。

  兑水和坎水的不同特点,在《屯》卦(震下坎上)和《随》卦(震下兑上)中也表现了出来。此二卦卦象虽然都是水上雷下,但一为流动之水,一为静止之水。泽水不流动,有居所而静止,乃是安定之象。休息只能于安定之所,不能于动荡骚乱之处,所以《随》卦中雷入泽中为休息。《随》卦《象》云:“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古代说法认为冬天雷藏于泽中,而不说雷入川中。冬雷入泽,实为休息,以待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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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随》卦为雷入泽中休息,《屯》卦就需另辟蹊径解释“震下坎上”的卦象。《象》云:“云雷,屯,君子以经纶。”汉易解释“屯”为十二月卦,此时雷藏于地中,故虽有雷雨,但无养育万物之功,处于艰难失正之时,所以此时君子宜法云雷之象以经纶时艰,不失天地之常道(《〈周易〉集解纂疏》)。需注意的是,此处是“雷藏于地中”,而不是“水”中,用“地”换掉了“水”。汉易解释说,雷在地中,虽然天上有云,却不是动雷下雨的时机,所以“难生”。

  因为坎水具有流动和抽象的意义,所以《屯》卦中“坎”又有象取云雨,义取险、恩泽二义。孔颖达《周易正义》云:“若取屯难,则坎为险。则上云‘动乎险中’是也。若取亨通,则坎为雨,雷为动,此云雷雨之动事是也。”高亨云,此处雷象征刑罚,云象征雨、恩泽。云上雷下表明恩泽未下,而刑罚已加,所以君子以此经纬国家。(《〈周易〉大传今注》)

  关于坎、兑的区别,孔颖达也有一个说明。《系辞》有云“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孔颖达解此云:“直云震、巽、坎、离,不云乾、坤、艮、兑者,乾、坤上下备言,艮、兑非鼓动运行之物,故不言之。”此处以坎为雨,雨自天降,普润万物,而泽则处于稳定不流动状态,不能自动普润万物,所以在万物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远逊于风雨。

  《解》、《归妹》、《屯》和《随》四卦形成两个连续的自然现象。《解》卦为坎下震上,为雷雨之象,故其《彖传》云“雷雨作而草木皆甲坼。”其《象》曰:“雷雨作,君子以赦过宥罪。”此是以雨为恩泽,所以君子观此卦象,应施加恩泽于民。《归妹》为“兑下震上”。其《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高亨谓泽上有雷,雷出于泽中,是为春季,古时男女婚配多在春季,所以为《归妹》。《解》卦中坎为雨水,《归妹》卦中兑为泽水。《解》卦之“雷雨作”似可视为《屯》卦卦象的进一步发展;《归妹》则可视为《随》卦卦象的进一步发展,雷结束休息状态,开始出现于天空。

  水的流动与静止在《讼》卦、《履》卦也形成不同的意义。《讼》卦象为“坎下乾上”,《履》卦象为“兑下乾上”,坎水动,泽水静,所以,讼为诉讼,履则为“礼”。《讼》卦《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乾为天,坎为河水。古代天文知识认为,天向西行,水向东流,方向相违,所以引起争讼。《履》卦《象》云“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以天、泽的高下不同,象征君子与百姓。泽既有卑下义,又代表百姓,君子法此卦象以制礼,分辨上下,安定民心,所以履又有礼的意思。孔颖达《正义》提出,“为下卑承上尊,履,礼也。”此处坎、兑有运动和静止的区别,所以泽有止义,止乎礼。

  《蹇》、《咸》二卦的区别也是基于水的流动与静止的。《蹇》卦为“艮下坎上”,《象》曰:“山上有水,君子以返身修德。”孔颖达谓:“山者是岩险,水是阻难,水积山上,弥益危难。……蹇之时,未可以进,惟宜反求诸身,自修其德,道成德立,方能济险。”故,君子处于艰难之时,宜退不宜进,应返身修德以待时。此解释与《彖传》所谓“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一致。高亨云《象传》以山比喻贤人,以水比喻美德,山上有水比喻贤人有美德。贤人有德,必克服困难,始成美德。所以,君子观此卦当反身修德(《〈周易〉大传今注》)。此卦与《蒙》卦《象传》实雷同,都是以水象征美德,以山为贤人,要求贤者果行育德或者反身修德。

  《咸》卦为“艮下兑上”,《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泽为低洼容水之处,山上有泽则为山能虚己受他,引申为君子“虚以受人”。孔颖达解释为:“泽性下沐,能润于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君子以虚受人’者,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于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此二卦显然是以水的流动与否为依据的。泽水不流动,故能恒处山上,此即山体容水。坎水是流动的,不能常处山上;水流出山要经历险阻,故引申为君子克服困难,返身修德。

  泽水变为流动水以后,会怎样呢?《兑》卦中,静止之水变成了流动之水,卦义亦随之产生差异。《兑》卦为“兑下兑上”。《象》曰:“兑,丽泽,君子以朋友讲习。”两《兑》卦相重,故为“丽泽”。高亨云,两泽相连,其水交流,以象征朋友讲习交流知识。交流将讲习为可悦之事,所以为悦。(《〈周易〉大传今注》)

  上述动水与静水的不同意义在使用上是连贯的,也有不连贯的例外。如《大过》和《井》二卦。《大过》卦为“巽下兑上”,《象》云:“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兑取水象,木取舟象,则灭木为舟沉于水,此为操舟之大过,“过”作为错误。王弼注孔颖达疏“过”作为“超过”,大过即超过常理。孔颖达注疏云:“泽灭木者,泽体处下,木体处上,泽无灭木之理。今云泽灭木者,乃是泽之甚极而至灭木,是极大过越之义。其大过之卦有二义也,一者物之自然大相过越常分,即此泽灭木是也。二者大人大过越常分,以拯患难。”“过谓过越之过,此衰难之世,唯阳爻乃大能过常理,以拯患难也,故曰大过。以人事言之,犹若圣人过越常理以拯患难也。”

  泽又取象为百姓,泽灭木则为百姓起而推翻君主。《荀子·王制篇》引传云:“君者,舟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木还可以代表君子,泽灭木为君子隐没草野而不闻于世。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云,君子遭国家倾覆之祸变而隐居。案,此似有可商榷之处,君子隐居,未必一定到国家倾覆之时。


  《井》卦为“巽下坎上”。《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郑玄认为,木为桔槔,巽互体兑、兑为暗泽,卦象为桔槔引瓶入泉汲水。井以汲人,水无空竭,如同人君以政教养天下,惠泽无穷。巽为木,坎为水,入木于水,象用木瓶取水。“君子取法乎井,以恒产劳民,使之劝勉相助。以君养民,即以阳养阴之义。”(《〈周易〉集解纂疏》)孔颖达:“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君子以劳来之恩,勤恤民德,劝助百姓,使有功成,则此养而不穷也。”高亨云,造井须民众协作劳动,所以,君子在劳民之时,劝民互助。

  同样是木处水下,但此卦并不说木沉于水,而是说汲水于井,看来是由于此卦名为“井”的缘故。何以坎下有木为“井”,兑下有木为“大过”,值得思考。

  由于泽水和一般之水的不同,使得两卦意义产生差异。从坎水多为河水来看,似乎巽下坎上为“大过”更合适。也许,泽水稳定,河水波涛,舟处泽上而覆,则诚为操舟者之大过。据考古发掘,上古至秦汉时期,古人凿井后,往往用木头做成“井”字形架子支撑井壁。这可能是《井》卦的原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坎”作为水取的是涌出、流动之象。“木上有水”之木为支撑井的木架,而不是桔槔②。


  (五)解卦中的雷同现象

  由于坎、兑都可取水象或陷落、低卑象,又加上《象传》的解释较为朴素和直观,所以在解释由同一经卦的同样位置分别与《坎》或与《兑》卦组成的别卦,如《坎》、《兑》、《需》、《夬》、《师》、《临》等卦时,便会出现一些雷同现象。以下略加说明。

  坎作为陷义,实际近乎泽。陷即落入低卑之所,此处不取水,而取低卑之义。但实际上,泽在有些卦中也取低卑义,而与水无关。如《履·象》云:“上天下泽,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此处所云“上天下泽”,泽取地卑之义,并不取水象,实际是“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的一种表述。

  《需》卦为“乾下坎上”,《象》云“云上于天,君子以饮食宴乐”,以坎为“云”,天为朝廷。云为雨之待下状态,雨为云之已下之物。此卦象征云已在天上聚积,不时即转为雨,雨又象征恩泽,所以君子得此卦则宴乐以待时。《夬》卦之象是下乾上泽,泽为水,水在天上。《象》云:“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二卦《象传》实有雷同,皆以水在天为君子施加恩泽之象。

  《师》卦为“坎下坤上”,《临》卦为“兑下坤上”。《师》卦《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此处的水广泛存于地中,并非河水或者泽水。坎水又进一步引申为百姓。《国语·晋语》:“坎,水也,众也。”《玄中记》云:“天下之多者水焉,浮天载地,高下无不至。万物无不润。”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坤之众,以散为众者也;水之众,以聚为重者也。”李道平以坤为畜养者,水为百姓;孔颖达则直接以地包容水象征容民畜众,虽然也是取象,却较为简练。

  《临》卦《象》云:“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此卦泽取象为水,水处地中,地包含水,水为百姓,故此卦象征百姓为君主所包容,与《师》卦“地中有水,君子以容民畜众”意思完全一致,可视为重复。与《师》卦不同的是,此卦增加了“教思”的内容,前者没有具体说“畜众”的手段,此处进一步说明了手段。

  重《坎》与重《兑》二卦在意义上是重复的。《习坎》为“坎下坎上”,《象》传以重《坎》为“水洊至”,“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孔颖达正义云:“以人之便习于坎,若水之洊至,水不以险为难也。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者,言君子当法此以便习于坎,不以险为难为困,常守德行,而习其政教之事,则可便习于险也。”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云:“《象传》以水比人之美德,以水洊至比人之美德日有进步。君子观此卦象,从而尊尚德行,学习教事,既以淑己,又以淑人”。


  (六)归纳还是演绎

  取象、取义作为八卦、六十四卦的解释体例并非归纳,也非演绎。此种解释体例不是归纳,是因为取义、取象都不是总结各种现象得出一规律或普遍命题;说它不是演绎,是因为它不是从大、小前提的推演中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易本卜筮之书”,要实现预测功能,预测所面对的又都是未知的物象或者事件,所以既不能单纯用演绎、也不能单纯用归纳说明未来。取象或取义之法毋宁说是分类、归类或者比附。它有一个分类取象的原则,但此原则又不是固定的,还有一定的变动。正如孔颖达所说:“易含万象,反复取义,不可定为一体故也。”因为有一定的原则,所以能够进行归类。但此归类不是归纳,因为它所得的结论仅仅限于某一具体占问事件;当然也不是演绎,它不属于归纳或演绎的推理类型。原则的变动表明了《周易》本身和解《易》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恰好满足了卜筮占问之需。变动的另一原因则还在于卦爻辞和卦爻象都是固定的,所以需要一个变动的原则以应无穷之变。

  (七)八卦、五行与方位

  五行的方位是木东、金西、火南、水北,中央为土。关于八卦的方位,照《说卦》所说:“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震东、巽东南、离南、坤西南、兑西、乾西北、坎北、艮东北。从季节上说,震春、离夏、兑秋、坎东。此分配方法与五行家所说大致相同,但也有矛盾之处。东方按八卦方位为震,但五行方位为木。八卦中巽取象为木、为风,震为雷,方位却为东南。离为火,八卦方位为南,此与五行方位一致。八卦方位中西方为兑,兑为泽,为水。《说卦》以“悦”解释,云“兑,正秋也,万物之所悦也”,似乎与泽水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因为坎为水,坎分配在北方的缘故。但是,五行方位西方为金,五行的生克顺序中金生水,似乎又暗示了兑和水的联系。五行中水分布于北方,《说卦》把坎卦分配于北方,似乎是受了阴阳五行家的影响(也许《说卦》本身就是阴阳家所作)。五行因为有五个元素,方位、季节都只有四个,所以把土作为中央,不分配方位。这显示了农业民族对于土地的重视。八卦中与土地比较接近的是《坤》卦,《说卦》没有明言它的方位,但其它七卦定位后,则只剩下西南方位,此当是《说卦》所希望给予坤的方位。可是,《说卦》为什么不明言坤为西南?这是否意味着某种迟疑或者对于土为中央的五行方位的某种留恋?总之,《说卦》对于八卦方位的分配似乎受了五行说的影响而又有所不同,或力图向后者靠拢。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方位是所谓文王八卦方位,属后天之学。如果以宋儒邵雍所传伏羲八卦方位图,则为离东、兑东南、乾南、巽西南、坎西、艮西北、坤北、震东北,中央太极。这一方位分配法与五行方位说全不相应。尚秉和云,此为《说卦》所说先天卦位,后天卦位图实自先天卦位而来。“坎南交坤,则南方成离卦,乾北交坤,则北方成坎。先天方位,遂变为后天。”(《〈周易〉尚氏学·说例》)尚秉和认为先天卦位自魏晋而失传,邵氏传先天卦位之学,反而被黄宗炎、毛奇龄等视为来自道教。

  (八)尚秉和《易》解中的卦象说

  《〈周易〉尚氏学》以象为本,云“读《易》者,须先知卦爻辞之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同上)。尚氏认为,坤字形原为“巛”,为“顺”之假字,取象为水,方位在北。按马王堆帛书《周易》“坤”即为“巛”,又“巛”即“川”字,即“水”字,“《易》以‘巛’为大川,《焦氏易林》以‘巛’为水,为江河淮济。《九家》注《蛊》亦以坤地为水,邵子坤水之象之所本也。”(同上)由此言之,则坤取象为水,也是有文字根据的。

  《坤·象》云“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如以《象传》的通例,当为“地势,巛,君子以厚德载物”。此处载物之德为包容、为顺应,恰为川随地势、地包容川之象。尚秉和谓孔颖达改“巛”为“坤”后,“‘顺’字遂无由识”。以坤为水,仍居北方,是以北方为水位,此与五行说同。“兑”、“坎”则为月、为土。

  《临》卦《象》云:“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此卦泽取象为水,水处地中,地包含水,水为百姓,故此卦象征百姓为君主所包容,与《师》卦“地中有水,君子以容民畜众”意思完全一致,可视为重复。与《师》卦不同的是,此卦增加了“教思”的内容,前者没有具体说“畜众”的手段,此处进一步说明了手段。

  重《坎》与重《兑》二卦在意义上是重复的。《习坎》为“坎下坎上”,《象》传以重《坎》为“水洊至”,“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孔颖达正义云:“以人之便习于坎,若水之洊至,水不以险为难也。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者,言君子当法此以便习于坎,不以险为难为困,常守德行,而习其政教之事,则可便习于险也。”高亨《〈周易〉大传今注》云:“《象传》以水比人之美德,以水洊至比人之美德日有进步。君子观此卦象,从而尊尚德行,学习教事,既以淑己,又以淑人”。 作者简介:乔清举,南开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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