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习俗中有哪些禁忌
回族是个神奇的民族,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系统,尽管形成的年代并不久远,但是对于历史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回族有着许多的禁忌,不但自己要严格遵守,也要求其他民族的人遵守自己的民族禁忌。那么,回族的禁忌有哪些呢?就请随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回族的禁猪习俗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话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阻力和压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
回族为甚麽禁食猪肉呢?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劲是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猪是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到了一只猪,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猪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做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吃,都与你们不洁净。 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园7世纪,穆罕默德开始传播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戒律,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穆斯林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怀疑。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发展的要求的客观要求,因而,是伊斯兰教逐步扩大,传播与亚、非广大地区。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 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历史几百年的发展,他们后来大多数人成了后来的回族。13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的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后来也都基本发展成为回族。他们对伊斯兰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为一种风俗习惯, 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猪肉诵经持斋,归于清真。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集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间有【禁民间畜猪,著为令】之事,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信仰和宗教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甚至诬蔑。这说明明末慧明不是猪肉的风俗习惯,以遭到统治阶级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遭到了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回民和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更多的回民的反抗与斗争。越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习惯。清代著名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诸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齿,好攫,食生肉,愈壮愈懒,老者能附邪魅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国民党统治时期,回民不吃猪肉同样遭到侮辱。【南华文艺】公然刊载文章,造谣说回族清真寺里供有猪像,这是回民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强烈反抗,以致发展到全国回族的反抗运动。
回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和在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歧视的斗争中,对猪的禁止更加严格。
现在我国回族不仅禁吃猪肉 ,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触碰。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族连猪字提也不提,爸猪称为【狠贼热】把猪肉称作【大肉】,把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做的香皂肥皂。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有些相生是属猪的,也自称为属黑的,这一切已成为我国回族人民一项重要的风俗习惯。
二、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习俗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仅是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进是非穆斯林和非诵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
回族这种严格的禁食习俗,也与伊斯兰教有很大的关系,【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中强调指出“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神石上宰杀的;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死物,但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却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兰教还未产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为一种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渎神行为。
禁食死物,使人们在生活中积累的一种经验,怕食物中毒,后来被写进【古兰经】,戴上了宗教色彩。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再解释禁食自死物等规定时说:“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气质之性。本然之性对人生有益,而气质之性是由血气而生,为贪恶嗜欲之性,有累于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这是为了去其血气。”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发展,非常注意饮食的选择。我国清代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实录】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驱使而不可食者三,马、骡、驴也;可以驱使而复可以食者二,驼与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驱使者,羊也。”这就逐步养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习惯,也养成了不吃马、骡、驴肉的习惯。现在回族对那些性情恶劣,喜吃污秽,形状怪异、暴目、锯牙、钩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狮、猿、猴、猫、鹰、雕、刺猬、熊、蛇、田鸡、鼠类等等,对这些东西一律不吃,除非在万般无奈下,保全性命时,可以少吃一点维持生命,但不能吃饱。
回族对可以食的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鹑、兔等畜禽,也要请阿訇或懂得宰牲规戒的穆斯林来宰,形成了宰牲制度,即宰前,要洗大净和小净,如宰牛、羊、驼时,需用绳子捆绑其两条前腿,并将这些可食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西的姿势,宰牲时必须先念诵真主名,俗称“道泰斯米叶”:“比斯敏俩希热赫玛尼热黑米”,即:奉真主之名!然后切断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净血液之后方可剥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滚水烫皮、烫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畜禽。
回族这种特别讲究的宰牲习惯,从古至今一直没有改变过。在元代,成吉思汗开始制定了一条重要的禁令,严格禁止用断喉法杀羊,凡宰羊必须按蒙古古族的破腹法宰之,违者要处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坚持这条禁令。由于这条禁令有悖于回族宰牲的风俗习惯,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对。他们不向朝廷献贡物,迫使统治者收回了这条禁令。
回族对食用海里的动物也有很多讲究,不吃形状不端的水族麟蚧、螃蟹、鲂鲨、鲸、鳖等,不吃那些食小鱼的大鱼。要吃有头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鳞的鱼。如鳞、鲫、草、鲢等鱼。对于那些鱼类吃时也不屠宰,认为鱼的血气在水,离开水,血气之牲即无。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说过:“我们可以食用两种非屠宰动物:鱼和蚂蚱。”回族一般不吃鸽子肉,传说鸽子保护过穆罕默德,所以回族当中有“吃鸽子肉要用金刀宰”的说法。
三、回族禁烟酒习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 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饮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饮者同桌聚餐。回族对酒不像对猪那样憎恶,城市里的回民现在也有喝酒的,但他们都背过父母去喝。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到麦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开始,有人问穆罕默德许可不许可?穆罕默德回答说:“这两件事都包含这大罪,对于世人都有许多利益,而其罪比利益还大。”(《古兰经》2:219)没有明确禁酒。后来有人继续喝酒,而且劝说不听,酒醉后呕吐、胡说,不能礼拜等等。穆罕默德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在酒醉的时候的时候不要礼拜,直到你们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古兰经》4:43)这就是说在礼拜外的时间还可以喝酒。后来饮酒者继续饮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伤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为仇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枣树枝和皮鞭抽打饮酒者。在阿布?伯克尔时代鞭笞饮酒者40鞭,后来鞭笞80鞭。最后穆圣受主的启示又下禁令:“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相互仇恨。”(《古兰经》5:90)
回族由于受《古兰经》的影响,严格禁酒,毫无变通办法。长期以来,养成了不饮酒的良好习惯,而且也认识到酒的危害。笔者调查时,回族群众认为,酒是一种麻醉饮品,饮酒者不但对身体健康不利,而且在历史和现实当中,因饮酒耽误国家大事、败家、丧身、违法乱纪、为非作歹、毁坏自己名誉的不胜枚举。所以,回族认为饮酒是不光彩的、不应该的,必须严格禁止。对孩子从小就进行教育,不许饮酒。现在回族无论是烈性劣酒,还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烟,认为抽烟,特别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所以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百里无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长辈对晚辈,妇对夫都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敲警钟、如回族民间有一首歌谣就是妇劝郎不要抽鸦片:“你不要抽洋烟,抽上洋烟花光钱,到老受艰难,一时发了瘾,浑身犯瘫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说话无人听。”回民抽纸烟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里面的回族青年,现在遇到结婚等喜庆日子,适当准备些纸烟,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烟,这是一种卫生习惯。他们认为,抽烟一是痰多、肮脏、不卫生;二是抽烟可致肺癌等多种疾病,对人的健康十分不利,这是很有科学道理的;三是抽烟的人寿命短。据有关统计,二十五岁以上的人,每天抽四十支烟,其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短8岁,所以回族不喜欢抽烟。有的回族老人还反对别人到自己礼拜的屋里抽烟。著名记者范长江在【中国的西北角】一书中说:“为人事方面则汉人身体孱弱,衣服褴褛,鸦片残害的苍黄瘦脸,挂在多半汉人头上!凡是身体壮实,衣服整齐,骑高头大马者,都是回回。”
由于回族不抽烟、不喝酒,所以回族一个个红光满面,面目清秀,身体强壮,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届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骑自行车,参加劳动,因此,长寿老人颇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宁夏有22位老人,其中21位就是回族,而回族人口还不到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回族禁求签、玩赌、拜偶像习俗
回族禁止求签、玩赌、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让阴阳、算命先生给自己算命,也不去给别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风水阴宅,不求仙方神药,不高驱鬼治病等等。回族认为求签、算命等这一切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因为回族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认为命运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有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动。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族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头塑像家里忌摆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墙上也不挂人头画像,只挂山水风景画。有的回族家里虽然挂了人物或动物画像,但在礼拜时,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因为回族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灵,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养成了在家里不摆偶像的习惯。
回族还严禁玩赌,认为玩赌对己、对别人、对社会都不利,认为玩赌是“哈拉姆”所赚之钱不劳而获,是不义之财,使不得。过去回族当中中也有个别人玩赌,其结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新中国成立前,有首回族歌形象的表现了“十人玩赌九人穷”的下场:“一病未好百病缠,腰子曲的像笼袢,头上枕的半截子砖,屁股上盖的是窟窿毡。
回族当中如发现玩赌的,左邻右舍相劝,父母抡起棍子追打。由与回族反对玩赌,所以现在回族当中玩赌的人极少。
回族还禁忌放高利贷,认为放高利贷使不得,但现在民间有人却实行变通办法。另外回族还禁止用食物开玩笑;禁止妇女袒胸露臂;忌汉族到回族家里借餐具;禁止男子戴金饰;不许过度装饰;严禁扎青(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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