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舞蹈都有哪些风格和特点
蒙古族是中国历史非常悠久的一个民族,这个民族能够善舞,还非常擅长射骑。那么关于蒙古族的舞蹈以及风格,你具体都了解多少呢?他们的舞蹈具体都有哪些独特的特点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一、草原文化与蒙古族舞蹈的特点
蒙古族拥有着非常广阔的大草原,很多人都是游牧民族,带着自己的牛羊穿梭在草原的各个地区。蒙古族是属于典型的北方人性格,性格非常的豪爽,心胸非常的宽广,对于感情都非常朴质,豪放。
长期的放牧与狩猎生活,使他们和农耕民族的安土重迁、乐天知命的性格正相反,练就了强悍、矫健的体魄和桀骜不驯、勇往直前的性格。在他们的民间舞蹈中,洋溢着来自大自然的勃勃生机,是豪放与自信的“天之骄子”的形象。草原上的游牧生活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多是“逐水草而居”进行放牧,居住在便于搬迁的毡房之中。除了祭天庆典、部落联盟、欢庆胜利等重大活动外,牧民们一般很难聚集在一起。蒙古族在“庆祝新可汗即位”、“庆祝缔结部落联盟”,以及战争胜利后一般要举行“欢跳庆贺之舞”。至今蒙古地区仍保存有在一年一度的那达幕大会上欢聚尽情歌舞的风习。而在日常生活中,居住在草原深处的牧民们,或信马游疆放声歌吟,或坐下弹唱民歌故事。所以蒙古族更长于歌与说唱,他们的舞蹈则多是适于在毡房附近或毡房内表演的形式。
蒙古族喜爱翱翔于蓝天的雄鹰,于是,他们就把民族的感情、性格和来自大草原的气势,都融会于鹰的舞蹈形象上。他们也很喜爱大雁和天鹅,这是因为当两种候鸟飞离草原时,预示着冬天的即将到来,让牧民做好越冬的准备;它们飞回草原时,又带来江南的温暖和新绿的春天。因此,蒙古族民间舞蹈中,男子舞蹈经常出现鸿雁高飞的舞姿;而女性的动态,则常摸拟天鹅的形象。
天鹅也叫做鹄,它既象征女性的温柔、优美,又能体现出牧民妇女向往美好未来的“鸿鹄之志”。这些民间舞蹈的风格特征和艺术形象的塑造,都源于数千年来草原文化对蒙古族的哺育与陶冶,是牧民们继承古代文化基础上的创造与升华。这方面的舞蹈代表作有《雁舞》、《鹰》等。
蒙古族的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马。马与蒙古族有着深厚的感情。马是交通工具、运输工具,马肉可食,马乳可饮又可酿酒,马皮的用处也很多。牧民心目中马是不会说话的忠实朋友,马通人性,解人意,而且会关心主人,战斗中马可以帮助骑手摆脱困境,崎岖山路、茫茫草原马能识途。马可以加快速度赢得时间,无异于扩大了人手和脚的作用,至今马仍是打猎、放牧、军事上不可缺少的工具;仍是蒙古族舞蹈中最为常见的形象。蒙古族舞蹈中马的舞蹈造型上,通过肩部的动作和上身的动态展示出来。例如:蒙古族民间舞蹈“沙吾尔登”中,舞者用双肩强弱鲜明的震颤、在平面上绕圆来表现骏马的奔驰;双肩细碎的抖动来表现平稳、均匀的走马。我们从这里看到了用肩刻画马的形象,看到牧民们的审美情趣和他们自己才有的深切体会。这种形式的表演已经把蒙古族对大草原、对马的感情抒发出来,已无需再作大跳跃和奔跑去表现马。
游牧民族的民间舞蹈中,由于受到毡房内场地狭小的局限,所以脚步的动作比较少,上身与手臂的动作则比较丰富。这方面的蒙古族代表作有《牧人舞》、《牧马舞》、《马刀舞》。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由于草原文化的影响,蒙古族舞蹈逐步形成开阔、粗犷、热烈、奔放、刚劲而又不失沉稳、舒展、温柔的个性特点。
二、宗教与蒙古族舞蹈的特点
蒙古族的原始信仰是萨满教,早期蒙古族受萨满教祭神活动的影响明显。十二世纪初,黄教(喇嘛教)传入蒙古草原,排挤了比较原始而落后的萨满教。从此喇嘛教不仅夺取了萨满教的地位,并且也利用舞蹈为其宗教目的服务,同时喇嘛教的文化也影响了蒙古族的舞蹈。
蒙古汗国初期,统治阶级为了侵略行动和迷惑人民,于是利用了在古代蒙古族人民之中早已流传的萨满教,该教的舞蹈也就随之发展了起来。如祭奠、出征时萨满教的巫师在牛车上跳萨满的战神舞。萨满崇拜日升父、月升父、望背母、望怀母、火脖台萨满父、达古台萨满父等六神,当萨满们请这六位神降临时就跳不同的六神舞蹈。而且在祭天地、祭水草、求雨、卜卦看相,除妖灭鬼、医病、祝平安、庆丰收、祝寿、治丧等仪式中,也都有不同形式的舞蹈。萨满教中有游娱神,游娱神又分:欢乐女神、醉酒神、公山羊神、蜜蜂神、口吃神、鹰神、瘸拐神、小偷神等,这些神都有其不同形象的舞蹈。
“安代”舞就是源于萨满跳神,是由萨满“唱白鹰”跳神治病发展为今天自娱性的群众舞蹈。因此,安代又被称作“唱安代”、“唱白鹰”。直到上个世纪50年代初,贫困的牧民们遇到病痛或天旱无雨时,仍请萨满跳神治病或求雨,这是安代流传不断的群众基础。
大约在十三世纪,佛教通过西藏传入蒙古草原,即黄教(也称喇嘛教)。喇嘛教的舞蹈“查玛”也同时传入蒙古草原。喇嘛教的这种舞蹈在蒙古草原上进一步和草原文化相融合,形成现在独特的蒙古族舞蹈的“查玛舞”。据说“查玛”最初传入到内蒙古的时候其方式很多,有的是藏族喇嘛来传授的,有的是蒙族喇嘛去西藏学习回来的,而更多的则是通过文字记载传来内蒙古。文字有的写在纸上,有的写在木板或是羊皮上。大部分的寺庙只能以记载得不细致的舞谱为基础,再根据自己的理解创造出具有自己庙宇和地区特点的“查玛”。编排这些舞蹈是由“查玛”的老师和编导“查玛喷”负责,而这些“编导”绝大部分是本地的牧民或是农民的子弟送去当喇嘛的,他们对乡土的风俗习惯、娱乐形式都非常熟悉,他们于是就大力运用了本民族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宗教服务。因此内蒙古的民族民间舞蹈曾一度被黄教的“查玛”所吸收和删改。从西藏传入内蒙的佛教舞蹈,经过多年的不断修改、丰富以及与草原文化的融合,逐步形成了具有蒙族特点的“查玛”舞了。
“查玛”舞即有藏民族传统舞蹈文化的积淤,代表动作为原地左右甩臂半翻身及演变动作;又有蒙古族传统舞蹈文化中自上而下前后左右始终围绕着圆的韵律而舞的特色。整体风格端庄凝重而古朴,表现了蒙古族民间舞蹈的原始性和代表性。
三、蒙古族舞蹈的地区差异及特点
蒙古族人口众多,生活地域广阔,在我国除内蒙古地区外,还有东北地区、新疆、云南等都有蒙古族聚居地。分布于不同地区的蒙古族群体,由于历史、地域等方面的原因,他们的文化具有较多的差异,即使是内蒙古地区、东部蒙古族和西部蒙古族的文化差异也是很明显的。所以各个地区的舞蹈还有各自的风格。
“安代”是科尔沁草原最具特色的舞蹈,它热烈奔放,雄健粗犷,以重踏步、顿足、转、跳等走马灯为主,舞姿优美、抒情。流行于额济纳旗和新疆蒙古族聚居地区的“托普修尔”舞则是在乐器伴奏下跳舞,它的绕臂、抖手、提压腕和全身轻微上下颤动等动作极具特点,与“安代”迥然不同。再如发源于鄂尔多斯的“筷子舞”,在喜庆的宴会上,当人们情绪高涨,用歌声不足以表达情感时,就拿起桌上的筷子舞蹈起来,绕肩动作运用较多,慢则稳重端庄,快则轻快飘洒,又是一种风格。
民族的舞蹈动作很多都能够直接的体现民族的性格,能够看出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所在。舞蹈属于人的第二语言,用自己的身体来表达自己对于生活的看法,来表述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物,这些都是民族舞蹈能够体现。
小结:蒙古族在平时的时候基本不跳舞,在比较重要的日子才会有舞蹈的出现。比如像是蒙古族的萨满祭司的时候,这个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节日,所以在当天会跳萨满舞来进行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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