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是多少

易安殿 阅读:2 2023-08-15 17:52:43 评论:0

  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就想要离婚,离婚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本文起名网小编就带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是多少?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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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

  离婚法律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是12348。

  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只能是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确实双方感情已经无法修复,必须要离婚的话,建议委托当地的律师帮助处理,先向律师当面咨询一下,协商诉讼的方式和途径,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证据。对诉讼做一个大体的了解和预测。

  二、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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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起名网小编带来的离婚咨询热线24小时电话是多少?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则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就需要起诉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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