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易传•大过卦》
程颐《易传•大过卦》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程頤《易传•大过卦》:
小过,阴过于上下;大过,阳过于中。而上下弱矣,故为栋桄之象。栎取其胜重,四阳聚于中,可谓重矣。九三九四,皆取栋象,谓任重也。桡取其本末弱,是以桡也。阴弱而阳译,君子盛大而小人袁,故
“利有攸往"而。“亨"也。栋.今人谓之檁。
讲解:
这一卦的卦象是初、上爻为阴,而中四爻为阳.这就形成中强而上下弱之象,可以用“栋桡”来象征。由于中四爻为阳爻.阳的势力强力,因此是阳胜阴,有利于发展。
朱熹《周易本义•渐卦》:
磐,苦旦反。磐,大石也。漸远于水,进于磐而益安矣。桁衍.和乐意。六二类顺中正,进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应,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程颐《易传•大过卦》:
初以阴柔巽体而处下,过于畏惧者也。以柔在下,用茅藉物之象。不错诸地,而藉以茅,过于慎也,是以“无咎”。茅之为物虽薄而用可重者,以用之能成敬慎之道也。慎守斯术而行,岂有失乎?大过之用也。《系辞》云:“苟错诱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言敬慎•之至也。茅虽至薄之物,然用之可甚重。以之藉蔫,則为重慎之道,是用之重也。人之过于敬慎,为之非难,而可以保其安而无过,苟能慎斯道,推而行之于事,其无所失矣。
讲解:
程颐认为,这一爻位过于谨慎、畏慎。虽然白茅很薄,但是它可以用来承载重物。当以谨慎的态度去行动,就不会有过失。人如果在行动中过于谨慎,就可以保证他平安而没有过错。这样,如果把这种态度推广开来,就不会有任何过失了。
九二:桔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程颐《易传•大过卦》:
阳之大过,比阴則合,故二与五皆有生象,九二当大过之初,得中而居柔,与初密比而相与。初既切比于二,二复无应于上,其相与可知。是刚过之人,而能以中自处,用柔相济者也。过刚則不能有所为,九三是也。得中用柔,則能成大过之功,九二是也。杨者,阳气易感之物,阳过則枯矣。杨枯槁而复生梯,阳过而未至于极也。九二阳过而与初。老夫得妻之象。老夫而得女妻,则能成生育之功。二得中居柔而与初,故能复生梯.而无过极之失。无所不利也在大过,阳爻居阴則善,二与四是也。二不言吉,方言无所不利•未速至吉也。梯,根也。刘琨《功进表》云:“生繁华于枯荑。•’谓枯根也。郑玄《易》亦作荑字,与梯同。
讲解:
九二爻居中位,和初六爻相比,但九二爻不能与九五爻形成相应的局面。枯杨,由于它较易于相感,所以当老夫娶了妻子时,就会有生育能力。九二爻居中爻又处于阴位,所以能够复生出梯,没有太大的过失。
九三:栋桡。凶。
程颐《易传•大过卦》:
夫居大过之时,与大过之功,立大过之事,非刚柔得中,取于人以自辅,則不能也。跃过于刚僅.则不能与人同常常之功,尚不能独立.况大过之事乎?以圣人之才,虽小事必取于人,当天下之大任•則可知矣,九三以大过之阳,复以刚自居而不得中,刚过之甚者也。以过甚之刚,动則违于中和而佛于众心,安能当大过之任乎?故不胜其任,如栋之挠,倾敗其室是以凶也。取栋为象者,以其无辅,而不能胜重任也。或曰:“三,巽体而应于上,岂无用柔之象乎?”曰:“言《易》者,责乎识势之重轻.时之变易,三居过而用則,巽既终而且变,岂复有用柔之义?应者谓志相爻也。三方过刚,上能系其志乎?”
•讲解:
程颐认为.当在《大过卦》时,只有刚柔相应,又居中位,又有人辅助.才可以顺利。如果过于刚强,又不能独立,那么不能从事《大过卦》的事。九三爻就是过于刚又不居中位,是超过了一定的理的限定。这样就造成在行动中违背中和之道.又不与众人的意愿相同。因此,重在弄淸楚时势的轻重与变易,不能违背了《大过卦》的卦理。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程颐《易传•大过卦》:
四居近君之位,当大过之任者也。居柔为能用柔相济,则能胜其任,如栋之降起,是以“吉”也。隆起,取不下桡之义。大过之时,非阳刚不能济,以刚处柔,为得宜矣,若又与初六之阴相应,則过也。既刚柔得宜,而志复应阴,是••有它”也3有它則有累于刚,虽未至于大害,亦可吝也。盖大过之时.动則过也。“有它”.谓更有它志,吝为不足之义,谓可少也。或曰:“二比初则无不利,四若应初則为吝,何也?”曰:“二得中而比于初,为以柔相济之义;四与初为正应,志相系者也。九跃居四,刚柔得宜矣,复牵系于阴,以害其刚,则可4吝.也。”
讲解:
由于九四爻位为柔,所以可以用来辅佐君王位。以阳爻处阴位,这样相济之后就有吉祥的局面了。如果考虑九四爻位与初六爻相应,就会有过失,这就是“有它”。于是造成使九五爻也受牵连的情况。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程颐《易传•大过卦》:
九五当大过之时,本以中正居荨位,然下无应助,固不能成大过之功,而上比过极之阴,其所相济者,如枯杨之生华。枯杨下生根梯.則能复生,如大过之阳兴成事功也。上生华秀,虽有所发,无益于枯也。上六过极之阴,老妇也。五虽非少,比老妇則为壮矣,于五无所賴也,故反称妇得a过极之阴,得阳之相济,不为无益也。以士夫而得老妇,虽无罪咎,殊非美也,故云“无咎w无誉"。《象》复言其可丑也。
讲解:
这一爻虽为君王之位.但下边没有与它相应的爻,迫使它不能完成功业。当上六的阴得到九五的阴来相比时,阴阳相济,但有益于上六.所以是“无咎"“无誉”的。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程颐《易传•大过卦》:
上六以阴柔处过极,是小人过常之极者也。小人之所谓大过,非能为大过人之事也,直过常越理.不恤危亡,麋险蹈祸而已。如过涉于水,至灭没其顶,其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祸,盖其宜也,复地何尤,故曰:“无咎。”言自为之.无所怨咎也a因泽之象而取涉义。
讲解:
这一爻说明了小人办事已超过正常的允许,这是他们不害怕生死、冒险作恶的结果。这些小人不注重品德修养.平日狂妄又浮躁,导致灾祸。但由于这是咎由自取.所以是无所怨咎于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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